各设区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税务局,各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推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协商,制定《浙江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2023年)》,现印发你们,请加强协同配合,结合实际推进实施。
附件:《浙江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2023年)》.doc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经信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国资委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