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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2

浙教外〔2011〕1号

各高等学校,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我厅编制了《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教育厅
                                                  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

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
(2010─2020年)

  为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增强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特制定《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

  一、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宏观背景

  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加速发展;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前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着严峻挑战,更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浙江正处于全面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的重要时期。浙江发展关键在科技,根本靠人才,基础在教育,浙江高等教育必须努力适应国家和我省改革开放、转型升级的要求,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与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为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进入21世纪以来,浙江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办学形式日趋多样,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学改革深入开展,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浙江普通高等学校已发展到80所(含筹1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超过45%。进入大众化阶段的浙江高等教育为社会培养了大量各类人才,比较好地满足了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今后一个时期,浙江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优化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优化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既要立足省内国内,又要着眼世界。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是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目前,高等教育国际化已成为全球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趋势之一,其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程度更加深入,对各国高等教育的影响也更加显著。
  浙江是我国经济大省。改革开放以来,浙江人民艰苦奋斗,创新创业,创造了辉煌的业绩,20世纪90年代以来,浙江地方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一直位居全国前列。2009年,浙江GDP已达2283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1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07元。持续发展的经济态势、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浙江开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更重要的是,经济快速增长,尤其是对外贸易规模扩大、外商在浙投资和浙商对外投资规模扩张,富裕起来的人民群众对高水平教育的期盼,都对浙江高等教育国际化提出了更为强烈的要求。

  二、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现状与问题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浙江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
  (一)国际化意识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高校把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摆上学校发展的议事日程。全省大多数高校设立了专门的外事管理部门或配备了专职外事管理干部,2/3以上高校在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中提出了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学校国际化程度的目标和举措,超过1/3的高校还专门制订了国际化发展战略。
  (二)国际交流与合作成绩斐然。来华留学生规模不断扩大,全省高校近5年招收的留学生人数超过2.2万人。学术交流日益频繁,每年我省高校有近8000人次出席各类国际学术会议,并已建立了60个国际科研合作平台。学生交流规模逐年增加,每年本专科毕业生出国留学规模接近2000人,派出的交换生、交流生规模接近10000人。留学归国教师和外教规模逐渐扩大,已分别占全省普通高校专任教师总数的4.0%和2.6%。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成效显著,合作办学已覆盖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四个层次,项目数量和涉及国家不断增加;宁波诺丁汉大学成为当代中国第一家中外合作大学。教育服务贸易取得新进展,20多所高校开展了对外汉语教学,8所高校与国外高校合作创办了11所海外孔子学院。
  (三)国际交流与合作环境逐步改善。浙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奠定了物质基础,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奠定了事业基础,教师队伍素质逐步提升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奠定了人才基础。同时,近年陆续出台的一些旨在推动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政策,为我省加快高等教育国际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然而,浙江高等教育的总体水平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比,与欧美发达国家、国内发达地区的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浙江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高校还不多,高等教育国际化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校际差异很大,国际合作项目比较少,外国来浙留学生规模不大,等等。
  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还受到许多主客观因素制约:一是认识不足,目前不少高校对高等教育国际化的重要性、紧迫性还缺乏全面、深入的认识。二是办学水平不高,能与世界知名高校直接交流合作的高校很少,专业课程建设以及师资建设相对国际化要求还有明显差距。三是政策环境还不配套,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还不能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需要。

  三、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服务创新创业为目的,以提高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为中心,以推进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利用国际国内两种教育资源为重点,全方位推进我省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国际化水平,为浙江全面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发展目标
  全省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全省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明显进展,高等教育国际化主要指标跻身全国前列。到2020年,初步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等教育国际化体系和运行机制,高等教育国际化的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我省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
  ――全省高校留学生规模2015年达到在校生数的2%以上(优势专业或重点学科的留学生规模达到在校生总数的5%以上),2020年达到4%以上(优势专业或重点学科的留学生规模达到在校生总数的8%以上),其中学历教育留学生占留学生总数的50%以上;研究生层次的留学生占10%以上。
  ――全省高校专任教师中外国文教专家的比例,到2015年,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平均达到8%以上,其他本科院校平均达到4%以上,高职高专院校平均达到2%以上;到2020年应分别增加到10%、5%和3%,其中,专业类外国文教专家达到外国文教专家总数的40%以上。出国(境)访学三个月以上专任教师的比例,到2015年,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平均达到30%以上,其他本科院校平均达到18%以上,高职高专院校平均达到6%以上;到2020年分别增加到40%、25%和8%。
  ――全省高校开设的全外语和双语教学课程占课程总数的比例,到2015年,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平均达到6%,其他本科院校平均达到4%,高职高专院校平均达到3%;到2020年应分别增加到12%、8%和6%;本科院校和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至少有一个专业的主干课程能实现全外语授课。高校交换生和短期交流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到2015年,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平均达到4%,其他本科院校平均达到1%,高职高专院校平均达到0.3%;到2020年分别增加到8%、2%和0.5%。
  ――全省高校参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的教师人数,到2020年在目前的基础上增加一倍以上,争取到的国外科研项目数和经费支持额度在目前的基础上增加60%以上。争取建立100个国际化程度较高的科研协作平台和20个国际化产学研基地。
  ――全省高校建设的孔子学院2015年达到15所,2020年达到20所;实现境外非汉语言专业办学机构零的突破。
  ――全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含非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2015年不少于7所,其中高水平大学2―3所、二级学院5―8所;2020年增加到10所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5年增加到200个,其中博士层次5个;硕士层次20个;本科层次40个;专科层次110个;非学历项目25个。
  ――重点扶持若干所国际化特色院校实现国际化办学,使其留学生占在校生总数达到10%以上,外国文教专家占专任教师20%以上,获博士学位归国人员占专任教师10%以上。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为浙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把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机结合,从突破知识、技术、人才瓶颈,支撑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高度,从浙江发展方式转型的实际需要出发,推动和加快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
  2.坚持致力于提高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原则。主动把握高等教育国际化带来的机遇,不断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途径和方式,通过教育创新获得更广的发展空间、更高的教育质量和更强的办学活力,形成“以开放促进创新,以创新带动质量提升和特色凝炼”的格局。
  3.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原则。以“提高水平、扩大服务”为主旨,在进一步加强“引进来”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走出去”,努力实现浙江高等教育国际化高效、可持续发展。
  4.坚持统筹兼顾与重点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既统筹兼顾,制定远景目标和整体规划,又重点推进,明确近期目标和工作重点。
  5.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原则。重点扶持若干所国际化特色院校,尽快实现国际化办学,并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省高校提高国际化水平。
  (四)主要任务
  1.更新观念,明确国际化发展目标
  加强宣传和教育,使高校进一步树立高等教育国际化观念,形成全球化视野和国际化战略思维,增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意识,把高等教育国际化作为加速提升高等教育整体实力的重要途径,切实提高对高等教育国际化内涵及其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把我省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方向统一到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发展高等教育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吸引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增强我省高等教育在国际高等教育市场的竞争力,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上来。
  2.加大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我省高校师资和管理队伍的国际化水平
  进一步加强教师对外交流工作。逐步完善教师聘用和职务晋升政策,鼓励教师出国进修、访问;积极支持教师参加国内著名高校组织的各类高水平学术研讨班和国际学术会议;加强与国外同类高水平高校的校际沟通与协作,有选择地建立若干海外教师培训基地;加强管理,提高教师出国进修和出访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国文教专家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聘用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开辟渠道,面向全球广揽贤才。抓住中央实施“千人计划”的契机,积极落实浙江省“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加快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知名专家学者、校友会、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专业学术团体、留学人员联谊会等各方面的作用,积极做好海外高端人才的引进工作。
  进一步拓展管理人员尤其是高校领导的国际视野。加大管理人员“走出去”、“引进来”的工作力度,重点加强与国外同类优秀高校的交流,不断更新办学观念,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3.加强专业、课程建设和学生双向交流,提升我省高校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
  实施外语能力提升工程,在全省高校积极开展面向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外语培训活动,着力提高管理人员和教师的专业外语水平和语言交际能力。进一步改进外语教学,努力营造学生主动学习外语的大环境,增加学生实践机会,提高学生外语应用能力。
  实施学生双向交流工程,鼓励我省高校与国外同类高水平高校建立长期的全面合作关系,扩大双向交流生、交换生规模。进一步拓展学生交流渠道,丰富学生交流形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国际交流机会。
  全省高校应结合各自专业特点,大力开发全外语授课课程和双语课程。积极借鉴和吸收国外同类高校在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创新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高高校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本科院校至少建设一个国际化专业或面向国际招生的专业。加强与国外高水平高校的合作,逐步建设一批符合国际发展方向的特色专业。
  4.加强国际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提升我省高校科研实力和学科建设的国际化水平
  推动国际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提高学科建设的国际化水平。鼓励高校主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鼓励教师参加具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会议。力争举办世界性学术组织主办的连续性国际学术会议。
  鼓励并支持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参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申请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科研项目;鼓励高校与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共同建立科研协作平台;鼓励高校与国外政府部门、学术界和产业部门共同建立产学研基地。有条件的高校可尝试与国外高校共建实验室。
  5.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和境外办学,增强我省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竞争能力
  按照“扩大规模、提高层次、改善条件、保证质量”的思路,实施“留学浙江行动计划”,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尤其是留学生学历教育。整合资源,开通渠道,尝试预科制,为留学预科毕业生进入我省本科高校攻读学位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
  实施浙江高等教育推介工程,组织我省高校到国外举办教育展,介绍浙江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资源和来浙江高校就读的相关优惠政策,吸引外国学生来浙留学;选择在一些国家设立招生代理处或招生中心,方便国际学生办理来浙留学手续。
  实施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工程,全省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情况,加强留学生及外国文教专家教学科研用房和生活用房的建设,提高接纳留学生的能力,改善外国文教专家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有计划地推进国外“孔子学院”建设,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汉语国际推广基地,扩大中国文化和浙江教育在国外的影响力。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根据自身的学科特点和优势,积极开辟境外办学市场,采用多种办学模式,参与国际教育服务贸易。
  6.扎实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利用国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
  本着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教育思想、办学理念、管理经验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宗旨,积极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重点加强与世界知名高校、国外高校强势学科以及同类高水平高校的合作办学。加强评估和监管,不断提升我省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和水平。
  认真总结宁波诺丁汉大学办学经验,大力支持和促进宁波诺丁汉大学和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断提高合作水平,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加大我省高校与国外同类高水平高校的合作力度,积极开发各种双联课程、学分互认课程、外部学位课程、外国考试机构课程等。有计划地引进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
  7.加快国际化特色院校建设,增强国际交流合作能力
  在国际化发展过程中,鼓励高校结合自身实际,突出特色发展。扩大建设面,改进运行机制,重点培育国际化特色院校,有目的、有计划地加大对国际化特色院校的支持力度,尽快提升我省高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培育壮大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中坚力量。

  四、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保障措施

  1.制订发展规划,统一思想认识
  根据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要求,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自身发展规划,有条件的高校应制定本校高等教育国际化规划,从自身的办学条件和办学特色出发,提出中长期国际化发展目标和实施策略。
  2. 完善组织架构,提高管理水平
  2010年底前,省教育厅成立高等教育国际化指导委员会,负责对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工作;全省高校应视工作需要和发展进程,设立工作机构,推动本校国际化事务。
      3. 构建四个平台,拓宽发展空间
  (1)研究平台:依托相关高校,组建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研究中心,负责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理论研究、实践调研、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等方面的工作。
  (2)信息平台: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专用网站,为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国际化提供信息服务。
  (3)协作平台:组建浙江省国际交流与协作平台。一是建立外国专家库,为我省高校聘用、共享外国文教专家提供相关信息和联络渠道;二是定期举办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峰会,为我省高校与国外高校开展交流与合作提供机会;三是依托浙江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邀请国内外高校加盟,扩大我省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覆盖面。
  (4)资源平台:充分运用校友、同乡及留学人员联谊会等资源,发挥他们在拓展国际交流渠道、联络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争取国家相关政策等方面的作用,为加快我省高等教育国际化提供多维支持。
  4. 增加经费投入,加强物质保障
  (1)逐步扩大“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规模,吸引国外优秀学生来我省学习深造,特别是来浙江高校攻读学位。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高校、社会力量等多渠道筹资设立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2)设立“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每年选送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国外高水平高校学习、进修,跟踪国际学术前沿,拓宽科学研究视野,提高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鼓励高校设立专项经费或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国际化课程和专业建设,扩大交流生、交换生规模。
  (4)多形式拓展经费筹集渠道。通过提升科研服务水平,争取国际组织、国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经费;通过扩大留学生规模、开辟境外教育市场,争取教育贸易收入;通过与中外企业建立科研和人才服务关系,争取产业界对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支持。
      5.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制度建设
  (1)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适时出台《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实施细则》、《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基金资助办法》、《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监测办法》等法规和政策文件,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2)努力推进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学历学分互认工作。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先行扩展我省与其他国家专科层次的互认范围;制订有关政策,支持我省高校与国外高校建立本科、研究生层次的学籍、学分互认关系。
  (3)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政策环境。探索部分办学水平较高的高职院校,就一些特色专业与国外高校联合制订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在正确把握宣传和研究方向的前提下,支持高校主办或承办高层次、有特色的国际学术会议;积极争取简化外国学生来华留学签证和教师出国审批手续,为外国学生来浙学习和高校教师出国访学提供便利。
  (4)制订和完善高校教师、管理人员考核、晋升(晋级)制度,将出国进修、留学、工作等经历作为相应岗位教师、管理人员晋升(晋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6.加强组织协调,建立保障机制
  (1)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把高等教育国际化作为建设教育强省的战略举措之一。明确高校在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中的主体地位,引导高校将高等教育国际化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
  (2)进一步明确责任。把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状况列入高校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体系,同时将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情况作为省优势专业和重点学科建设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3)建立符合我省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实际的综合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奖惩制度,通过政策倾斜和经费支持,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国际化程度并确保高等教育国际化质量。

附件

1  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规划指标

指标(校均数)*

现状**

2015

2020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院校

其他本科院校

高职高专院校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院校

其他本科院校

高职高专院校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院校

其他本科院校

高职高专院校

外国留学生百分比

0.86%

2%

4%

1.6%

0.6%

0.1%

4.5%

1.3%

0.2%

8.6%

3%

0.4%

外派交换生、交流生

百分比

0.9%

0.6%

0.1%

4%

1%

0.3%

8%

2%

0.5%

外国文教专家百分比***

4.5%

3.9%

1.1%

8%

4%

2%

10%

5%

3%

专任教师访学三个月

以上人员百分比****

20.0%

11.2%

4.1%

30%

18%

6%

40%

25%

8%

全外语和双语授课

课程比例

4.3%

1.6%

2%

6%

4%

3%

12%

8%

6%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8

0.7

0.7

4

2

2.6

6

3

3

国际学术会议

(主办或承办)

15.4

1.6

0.4

22

3

0.5

25

5

1

国际合作科研平台

(含国际化产学研基地)

2.0

1.1

0.2

5

2

0.5

9

3

0.6

获得国外或国际组织

资助的项目

14.4

1.4

0.2

30

1.5

0.4

40

2

0.5

  

2  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规划指标

指标(全省总数)

现状**

2015

2020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含非独立设置的

二级学院)

1

 

≥7

 

≥10

孔子学院

8

≥15

≥20

境外办学机构

0

≥1

≥2

 

     

 

 

 

 

 

  

 

 

 

  说明:
    * 规划指标反映的是全省同类高校的平均水平。
    ** 现状数据均以2008年数据为基数和起始年份。
    ***外国文教专家:指在我省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外国文教专家、项目专家、外籍教师、行政管理人员等。
    **** “专任教师访学三个月以上人员百分比”一栏的现状数实为“有出国经历的人员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