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承诺书
一、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必须忠于祖国,自觉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祖国声誉,政治立场坚定;对外交往中,要注意谦虚谨慎,不随意发表评论、不随意承诺,切实做到内外有别。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在国(境)外期间不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国(境)外敌对势力联系、接触,不接受采访或对敏感问题表态。
二、严格按照因公临时出国(境)有关规定申请和办理相关手续,不从因私渠道出国(境)执行公务活动。
三、严格执行出国(境)任务批件批准的内容,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延长在外停留时间(含离抵我境内当日);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出访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不得参加与访问任务无关的活动。
四、严格遵守安全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携带涉密载体(包括纸质文件和电磁介质等);不得使用境外机构、境外人员赠送的手机;妥善保管内部材料,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文件和资料;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涉密事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五、严禁出入赌博场所,不准以任何借口自行或接受接待单位安排前往赌博场所,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资金参与赌博活动,不准参加网络赌博。
六、严禁出入色情场所和观看色情表演,不得参加涉及低级趣味的娱乐浏览项目。
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借出访之机谋取私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送礼品,不得使用公款大吃大喝,聚众酗酒;不得使用公款购买高档消费品、礼品或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将个人因私出国(境)费用用公款报销。
八、增强应急应变意识,注意防范反华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避免与可疑人员接触,拒收任何可疑信函和物品。注意防盗、防抢、防诈骗,遇到突发事件或重大事项应及时与我驻外机构取得联系,接受其领导和监督,并第一时间通报国内组团单位和外事部门。
九、自觉遵守往访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重视社交礼节和仪容服饰,言谈举止要大方稳重,避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
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境外管理规定,按期回国,回国(境)后5个工作日内将因公护照(港澳通行证)交国合处,于两周内提交出访成果报告,并根据系部或学校相关要求进行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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