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回国(境)内部公示
公示时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组团或派出单位(盖章): 团组负责人或参团单位负责人(签名):
团组基本情况 | 团组名称 | 启程时间 | 年 月 日 | ||
人均费用(万元) | 在外时间 | 天 | |||
启程日期、航班 | 回程日期、航班 | ||||
出访国家/地区 (含过境) | |||||
邀请单位 | |||||
主要任务 | |||||
执行基本情况 | (说明团组主要任务、日程安排、团组成员等是否与任务申报时一致,如不一致,详细说明): | ||||
出
访
成
果 |
备注:1、除依照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访团组回国后应在1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布事先公示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2、出访报告应与此表一并公示;3、启程航班、回程航班除填写航班号外,还应注明起飞、抵达时间;4、公示无异议的,应将公示结果及出访报告抄送温州市外办。